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3日讯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6)等规定,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1年10月25日起启用电子抓拍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驶人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录入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处罚。现将具体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新增电子警察3处
1、河口区G340与北外环西延十字路口
2、河口区G340与海宁路路口
3、河口区G340与海盛路路口
新增违法抓拍设备1处
河口区G340与北外环西延原Y型路口
新增固定测速1处
河口区G340 38KM+960M(东五村附近)(限速70KM/H)
对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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