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2日讯 10月12日,记者从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1年10月20日零时起,对部分路段的超速行驶、机动车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拍照取证,现将具体点位公告如下:
新增机动车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卡口1处
利津县津二路利龙市场路段卡口
新增区间测速1处
利津县宋王路大牛村路段卡口至石门村路段卡口区间测速,长度3.9KM,限速70KMH。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点位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