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10 11:46: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0日讯 6月5日下午,东营市广饶法院对曹立柱、王建峰、陈祥日、陈振军、曹炳岩等5人污染环境罪、合同诈骗罪一案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曹立柱犯污染环境罪、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王建峰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单位日照市万邦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被告人陈祥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陈振军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曹炳岩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依法没收被告人曹立柱、王建峰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17日,被告人曹立柱以其经营瑞烨公司的名义与广饶县城管局签订生活垃圾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瑞烨公司将城管局所管理的生活垃圾运往天楹公司进行焚烧处理。最初,曹立柱按照正规的操作方式将垃圾送往有处理资质的滨州天楹公司处置,并且天楹公司均出具了过磅单。但到2017年6月4日,天楹公司因处理能力问题不再接收从广饶拉到滨州的生活垃圾,瑞烨公司暂时停止运输。此后,曹立柱安排车辆将垃圾拉到广饶县与淄博市临淄交界处倾倒被发现。2017年7月初到8月份,被告人曹立柱、王建峰将从广饶垃圾填埋厂拉出的大量生活垃圾倾倒到甄庙村窑坑内。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初,被告人曹立柱通过陈祥日、陈振军、曹炳岩等将被告单位日照万邦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将其经营的高温蒸煮破碎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填埋在甄庙村北窑坑内,经现场挖掘共起获医疗废物79.55吨。被告人王建峰还曾于2012年、2016年将所运送的大量生活垃圾填埋于甄庙村北窑坑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另查明,在与城管局结算时,被告人曹立柱伪造天楹公司过磅单并捏造垃圾吨数,骗取结算资金200多万元,并与王建峰分赃。
广饶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危害程度等,依法公开作出以上判决。
闪电新闻记者 陈海涛 东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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