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2020-03-26 13:34:03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自3月23日起,恢复东营市2020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并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自3月1日起,将单位缴费费率在现行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执行期限至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原缴费费率。2月至6月份,根据实行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单位缴费费率,按照国家减半征收单位缴费降低的费率减去2个百分点的差,进一步降低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单位缴费费率,即2月份各类企业降低1.25个百分点,3至6月份各类企业降低2.25个百分点。
做好降费阶段已缴费单位、人员医保费的冲抵、退费工作。企业参保单位可登录单位端进行三月份医保费缴纳,二月份多缴金额待单位端系统三月底升级完成后缴纳次月费用时,自动冲抵。如急需冲抵可到医保大厅核减。
(记者 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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