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4日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东营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一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东营区供销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六户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刘玉峰侵害企业利益问题。2019年至2021年,刘玉峰在负责东营区供销社招商引资工作期间,经常到其招商引资企业经营的商铺购买商品,并无故不支付商品款,累计拖欠11000余元。在接受组织核查期间,刘玉峰拒不承认其拖欠商品款问题,后为掩盖事实,安排其亲戚结清款项,并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刘玉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力,长期侵害企业利益,严重破坏营商环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3月,经东营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给予刘玉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尽心尽力为企业服务,努力营造适宜企业发展壮大的营商环境,是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份内之责,但个别党员干部价值观扭曲、权力观错位,把正常服务看成是对企业的“关照”,继而产生“求偿”心理,在企业身上寻找权力变现的渠道和机会,一步步突破纪法底线。
通报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强化“店小二”意识,做到真心实意为企业服务,不以为企业办事、解决企业困难之名索取回报、捞取好处,清清爽爽与企业家交往,争当亲清政商关系构建的实践者、推动者。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抓紧抓实,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和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通报曝光,绝不放任不管,绝不姑息迁就,以扎实有力的监督执纪“硬举措”,切实推动提升全区营商环境“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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