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02-23 11:30: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3日讯 2月20日,东营市河口公安交警在辖区查处酒驾整治行动中,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
9时30分,执勤交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进行酒精初检时,提示“您喝酒了”!紧接着,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交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驾驶人在2021年2月12日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获过。掐指一算,不到十天竟然“再次饮酒”,如此“执迷不悟”实在让人无法理解,等待该驾驶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实习记者 刘婧昱 东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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