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0日讯 今天上午,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现场及远程视频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董其滨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据了解,本案是东营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起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庭审预计将持续4天。
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7年以来,被告人董其滨、李月美伙同盛芳、尚树甲、杨振等人在东营市东营区经营KTV,以提供盈利性陪侍以及组织卖淫为业。为保证KTV内违法犯罪活动的正常进行,董其滨多次纠集尚树甲、李海龙等人在KTV内聚众斗殴、报复举报群众。
2013年以来,董其滨开始对外放贷牟利,先后纠集尚树甲、杨振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东营区黄河路派出所辖区、利津县盐窝镇周边、河口区孤岛镇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董其滨为首要分子,尚树甲、杨振、盛芳、郭文杰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以暴力、胁迫手段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32起,其中故意杀人2起(1起未遂)、组织卖淫1起、聚众斗殴2起、故意伤害1起、非法拘禁7起、保险诈骗1起、强迫交易1起、寻衅滋事4起,实施运送卖淫女、殴打他人、暴力催债等其他违法行为11起,另指控组织外犯罪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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