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5日讯 11月4日,记者从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启用2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录入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
对以下27处路口启动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
1、青垦路与綦公路口
2、青垦路与傅家路口
3、永安路与傅家路口
4、永安路稻庄镇中学处
5、老潍高路与河西路西侧
6、老潍高路与月河路口北侧
7、老潍高路与泰山路口
8、新潍高路与康安路口
9、新潍高路与荣庄路口
10、大码头镇西石路与广码路口
11、大码头镇西石路与小东路口
12、大码头镇西石路与石大路口
13、大码头镇石大路与大东路口
14、乐安大街与定安路口
15、乐安大街与西外环路口
16、康安路孙武驾校处
17、康安路东朱营村处
18、綦公路西毛王村路口
19、G516国道110公里处(青垦路西水转盘)
20、S309与长深高速连接线路口
21、小王路王东村村委会处
22、广泰路广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处
23、石大路广汇工贸公司处
24、团结路凯泽瑞泰商混公司处
25、河西路(老西营乡路)纪家村处
26、河辛路与花官镇政府路口
27、顺安路与傅家路口北2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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