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20-05-22 09:13:05
为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近日,东营市制定并印发《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今年全市将完成585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东营区25个、河口区48个、垦利区76个、广饶县227个、利津县183个、东营开发区6个、黄三角农高区20个,累计完成868个行政村,占全市行政村(城中村除外)的51.5%。
根据这一方案,在治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简便适用”的原则,选用成熟可靠、适合农村实际的工艺技术,实现有害物质和污染成分有效清除降解。城镇近郊村庄,有条件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且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能够容纳处理的,优先采用纳入城镇管网方式;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污水产生量大的新型农村社区、村庄,建设低成本、易维护、高效率的一体化集中污水处理站;污水产生量小的村庄和生态敏感区村庄,分片建设污水收集池,将污水外运至污水厂处理;有少量污水径流的村庄,利用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实施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污水产生量5-50吨/日的村庄或多户聚居区,整村或分组联户铺设少量污水管网和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较少、居住分散、无法产生污水径流的村庄,鼓励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采取控源截污、应收尽收、生态净化等综合措施,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生态,既要符合村民意愿又要符合标准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工程设计方案要细化到村到户,每户村民对所采取的污水处理方式签字认可,经审核把关后备案。新建或改造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需达到《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2019)规定的限值要求。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要求;生活污水经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小型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的,可通过农田林草灌溉、景观补水等方式就近回用。
严格工程建设验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行政村,农户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80%以上,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80%以上,不产生黑臭水体、不造成污水横流,村庄无异味、无村民投诉举报,周边土壤环境未遭到破坏。建立完善设施运维体制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产权明晰,管护主体明确,运维管理制度、监管机制健全,运维费用全部落实,运维、巡查记录完整。
为确保今年完成585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5月底前完成585个村庄现场勘验、实施方案编制;6月-11月为启动实施阶段,11月底前,各项目全部完成主体工程;12月15日前,陆续完成全部585个村庄的县级验收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市级复核抽检评估工作。
记者 张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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