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5-22 07:49: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1日讯 记者从东营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东营市民政局本着“应发尽发、应补尽补”的原则,对各县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对各项政策做了详细的解读。
东营市民政局两项补贴政策
一、补贴类型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补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1.具有东营市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4.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为准。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1.具有东营市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有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4.残疾等级为一、二级。
(三)符合条件的,两项补贴可同时申领。
三、补贴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级:180元/人/月
二级:150元/人/月
三、四级:100元/人/月
有条件的县区可以提高相关标准。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二级:100元/人/月
(三)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为准。
四、申领流程:
(一)申请:由本人申请,或由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二)初审:由乡镇(街道)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初审,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审:初审通过后,申请材料报县级残联审核申请人残疾等级,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定:复审通过后,申请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终审,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状况审核。审核全部通过后,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五)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要填写《东营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二)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要填写《东营市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六、不享受补贴情形:
1.已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原则上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内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5.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6.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择高申领,不重复领取。
7.1-4级伤残军人,不享受该护理补贴。其他伤残军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护理补贴。
8.因残疾人条件改变,不再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
9.其他不应享受补贴的情形。
咨询电话:
东营区民政局:8263005
河口区民政局:3657190
垦利区民政局:2582110
广饶县民政局:6688800
利津县民政局:5120035
东营开发区社会事务局:8018220
闪电新闻记者 陈海涛 东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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