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20-04-27 08:49:04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早已成为大多数驾驶员的共识,但仍有司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就是这种侥幸心理,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利用酒驾司机害怕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心理,故意“碰瓷”敲诈勒索。近日,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醉酒司机害怕报警的心理,“碰瓷”醉酒司机而敲诈司机钱财的敲诈勒索案件。
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资料片)
法院查明,经事先预谋,被告人周某甲、周某乙在东营区范围内的酒店附近负责蹲守、盯梢酒驾司机,随后周某丙等人驾驶汽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被告人崔某某利用醉酒司机酒后驾驶不敢报警的心理向其敲诈勒索钱财。该六被告人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交叉结伙作案11起,涉案总额62800元。
法院认为,六被告人交叉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司机酒后驾驶害怕被法律追究的心理,采用驾驶车辆故意与酒驾司机发生碰撞制造交通事故的“碰瓷”方式勒索钱财,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各被告人参与的犯罪事实、次数、涉案数额、悔罪表现等情节,分别对六被告人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危险性的部分被告人宣告了缓刑。
类似案件并不少见,2020年4月5日晚,小王与几位朋友到东营区某酒吧聚会,随后驾车返回,于4月6日凌晨行至垦利植物园西门附近时,竟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轿车相撞。因小王为无证驾驶,在报警与“私了”之间,小王与家人选择了后者。而小王的朋友张某也同样乘坐杨某驾驶的车辆从此处经过,张某、杨某自荐当起了“中间人”。经双方协商,小王及家人向对方支付5000元赔偿金。回到家以后,小王及家人在对车上物品进行整理时才发现,车上的10000余元现金不见了!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民警对报案人提供的线索进行综合研判,并到其4月5日晚、6日凌晨落脚地点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发现这起案件有猫腻。根据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于4月7日下午组织收网抓捕,在垦利区某宾馆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胥某、王某某。四名犯罪嫌疑人对合伙敲诈勒索小王以及张某顺手牵羊盗窃小王车内1万余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小王之所以被四人锁定为敲诈对象,他的“好朋友”张某可谓“功不可没”。
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资料片)
原来,2020年4月5日晚,张某随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去酒吧娱乐时偶遇来同一家酒吧聚会的“好朋友”小王一行五人,并获知小王是驾车前来。张某知晓小王一行五人均无驾驶证,于是四名嫌疑人商量使用碰瓷方式敲诈勒索小王等人钱财。在小王驾车返回垦利途中,张某谎称垦利有查酒驾的,指引小王等人走他们预先设计好的所谓“安全路线”,行至垦利植物园西门时,就发生了撞车以及张某作为中间人协商赔偿的一幕。在实施敲诈过程中,张某发现小王车中有现金,临时起意实施盗窃,共盗得现金12100元。后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胥某、王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小王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作另案处理。
本报提醒各位司机朋友:酒后开车,不仅对自身及公共交通安全造成隐患,也容易遭到不法之徒的针对性碰瓷,只要做到酒后不开车,就可以避免上述风险。
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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