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15 09:30:03
齐鲁网东营3月14日讯 3月14日,广饶交警曝光新一批酒驾名单,一人因醉酒驾驶,5人因酒后驾驶受到处罚。
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1.刘卫宾,驾驶证号:3705231982****4255,3月9日驾驶鲁ES7292号小型汽车在文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1.李相涛,驾驶证号3705231986****2737,3月2日驾驶牌号为鲁E9556D号小型轿车在码头派出所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贾永志,驾驶证号:3705231972****0014,3月4日驾驶鲁EQF278号小型轿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王秀虎,驾驶证号:3723281974****2419,3月6日驾驶鲁VSF359号小型轿车在辛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孟凡华,驾驶证号:3705231966****0032,3月9日驾驶鲁E6Y612号小型轿车在文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马建光,驾驶证号:3705231982****2032,3月9日驾驶鲁E2F822号小型轿车在文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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