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3日讯 近日,河口区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启用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
义和路段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执法点为双向检测,该检测执法点设施已经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
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8日零时零分起。
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在G340处路段,检测执法点前方设置超限检测提示标志。执法点具体位置为:
处理地点
河口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办公室(河口区河聚路9号十楼1008室)。咨询电话:0546-3663799
被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抓拍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主动到河口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电话、信函或当面送达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告知;对仍不执行的,将按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闪电新闻记者 陈海涛 东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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