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9日讯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6)等规定,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3年10月11日起,启用5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不按规定停车、未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录入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处罚。
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一、新增其他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2、仙河镇油料供应中心加油站以北500M处,限速80KM/H3、河口区G340盛祥检测线附近,限速60KM/H4、河口区G340与河埕路路口以北2400M处,限速60KM/H5、河口区S315海瑞加油站附近,限速60KM/H6、河口区海宁路汇海医药化工门口,限速60KM/H7、河口区河孤路军马场实验学校附近,限速60KM/H8、河口区河孤路孤岛高速出口附近,限速60KM/H1、河口区河孤路军马场实验学校附近至河孤路孤岛高速出口附近,限速60KM/H以上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即2023年10月11日正式启用。对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闪电新闻记者 陈海涛 东营报道
[责任编辑:陈海涛 周帅 徐红梅 勇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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