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6日讯 8月5日,东营市公安交警部门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尤其是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公安交警在全市共设置检查劝导和头盔发放点55处,现场劝导群众2307人,发放“爱心头盔”3459个。
东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王克德现场督导行动开展,并参与劝导。
行动中,全市公安交警利用高峰岗全员上路,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交警直属二大队利用无人机,提醒过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头盔。
联合东营市文明办、市志愿服务总会组织51个志愿服务团队、500余名志愿者,在人流密集场所及主要路口设置“爱心头盔”发放点。
民警与志愿者向过往的群众普及交通法规,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现场教授群众如何正确使用并佩戴安全头盔。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建议稿)》已将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列入法定义务,下一步法律正式出台后会跟进提出处罚措施。
处罚不是目的,是为了督促公民知危险、会避险,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避免自己和他人受到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