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0日讯 为更好的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减少火灾隐患,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参照周边省市对烟花爆竹的管控规定,决定自1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在全市范围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自文件下发后,各派出所在所管辖范围内进行了全面治安清查。在治安清查过程中,1月19号傍晚,黄河路派出所在燕山路南李村商店,查获一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点,经过仔细排查后,现场共收缴烟花爆竹两箱,抓获违法行为人一名。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商某某对自己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决定给予商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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