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9日讯 近日,记者从河口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河口大队决定报废规定期限内不来接受处理,已达报废期限、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手续的部分查扣机动车。
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和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河口大队提供机动车合法证明及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报废处理。
来源:齐鲁网
2022-01-09 16:49: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9日讯 近日,记者从河口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河口大队决定报废规定期限内不来接受处理,已达报废期限、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手续的部分查扣机动车。
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和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河口大队提供机动车合法证明及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报废处理。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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