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1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从中国共产党东营市垦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官方微信公众号“廉洁垦利”了解到,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富珍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垦利区监委监察调查。
刘富珍简历
刘富珍,女,汉族,1970年7月生,山东东营人,大学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
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任东营区第一中学教师;
1995年5月至1997年7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法庭书记员;
1997年7月至2000年7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法庭助理审判员;
2000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助理审判员;
2001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助理审判员;
2002年6月至2007年6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007年6月至2012年9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12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20年4月至今,任东营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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