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0日讯 4月19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关于对山东宁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的公告》。
目前,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对山东宁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在山东宁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地区参与集资且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证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加快案件侦办及诉讼进度。请在山东宁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地区参与集资,且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于4月19日至5月19日工作日时间,携带集资参与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参与集资时使用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和回收资金时使用的银行卡交易流水明细(注明投资笔数及款项、资金回款的笔数及款项,需提供全部时间段的银行流水)或其他能证明投资、回款的书面材料;与山东宁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契约锁及委托协议(注:前期未向济宁警方提交上述材料的请准备两份)。前往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202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233号东六路派出所)登记报案。
联系人:周警官、苏警官
联系电话:0546-7175831、0546-727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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