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6日讯 今日,利津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利津县公安局正在侦办的利津双利油料加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犯罪嫌疑人庄胜如、庄利如已被采取强制措施,为迅速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请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原始单据、银行流水等材料),尽快到利津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望相互转告周知。案件侦查终结之前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利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地址:利津县津八路与凤凰大道交叉路口北220米(利津县审计局C号楼)
联系电话:0546-5183562 18562016071
联系人员:李警官 黄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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