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21 20:56: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1日讯 2月21日,记者从东营市检察院获悉,东营市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依法批准逮捕褚某某、宋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褚某某、宋某某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地区分别用高毒性农药呋喃丹毒杀野鸭,并将毒杀的野鸭按照每斤16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涉案野鸭等野生鸟类1000余只,交易金额达4万余元。公安机关在褚某某、宋某某处现场查获呋喃丹100余公斤。
注释:吠喃丹是一种氨基甲酸脂类杀虫剂,属于高毒农药,不能用在蔬菜和果树上,其对鸟类危害最大,受呋喃丹中毒致死的鸟类或昆虫,被人或其他动物食后,可引起二次中毒甚至死亡。
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新生湿地生态系统和珍贵濒危野生鸟类环境为主的自然保护区,是东北亚内陆和环西太平洋鸟类迁徙重要的“中转站”、越冬地和繁殖地,被专家誉为野生鸟类的“国际机场”。目前已发现367种鸟类栖息于此,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有丹顶鹤、东方白鹳等12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有灰鹤、大天鹅、鸳鸯等51种,每年在此迁徙、繁殖的鸟类达600余万只。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务院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三部门发布公告,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要求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涉案的斑嘴鸭、绿头鸭、草兔等野生动物系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采取投毒的方式猎捕野鸭20只即达到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明知他人非法狩猎而收购野鸭50只即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闪电新闻记者 陈海涛 东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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