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3日讯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切实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改善住房条件,结合东营市实际,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专项补贴政策,对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员给予缴存、贷款双重补贴,政策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
据了解,本次补贴分为缴存补贴和贷款补贴两类,惠及2026年7月1日之后,在东营市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的相关人员,补贴均实行年度核算、免申即享模式,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缴存补贴:连续足额缴存可享0.5%补贴
缴存补贴对象为2026年7月1日之后,在东营市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的人员。
补贴申领需满足相应条件,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正常,在每年核算日6月30日前,至少6个月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享受0.5%的缴存补贴。
该补贴每年6月30日统一核算一次,补贴资金直接计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需个人提交申请。
贷款补贴:合规还款可享已还利息15%补贴
贷款补贴面向2026年7月1日后,在东营市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业务)的人员。
享受贷款补贴需同时满足两项核心条件:一是贷款发放后至年度核算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性质未发生变化,且持续连续足额缴存;二是贷款全程正常还款,无任何逾期记录。
补贴标准按照核算日(6月30日)前借款人已实际归还的贷款利息的15%予以补贴,同样为每年6月30日核算一次,补贴资金直接计入主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补贴免申即享 资金保障到位
本次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两项补贴均实行免申即享发放模式,每年6月30日核算工作完成后,符合条件的缴存人补贴资金将自动划入个人账户,无需个人主动申请、提交材料,大幅简化办理流程。
据介绍,本次补贴所需资金从东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资金保障充足、发放规范稳妥。
本次政策有效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政策未涉及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负责本政策的解释工作,并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实际,适时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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