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7日讯 4月17日,东营市关于优化经营主体登记完善企业服务中心体系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举行。近期,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出台了《东营市关于优化经营主体登记完善企业服务中心体系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自2024年3月26日起施行。《若干措施》聚焦制度创新、数字赋能、优化服务、企业满意四方面,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周期提升服务,支持服务全市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高端制造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聚焦制度创新
实施包容审查,放宽经营主体名称、经营范围登记注册,非法定条件不得擅自增加前置审批条件,消除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聚焦经营主体关切,以新《公司法》实施为契机,建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引导机制,推进审查制度标准化、规范化,为我市“四新”企业、传统优势产业智能升级提供政策支撑,培育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瞪羚企业。
聚焦数字赋能
建立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地址管理平台、优化登记注册身份实名认证、构建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生态、拓展网上申报“智能表单”功能,以数据赋能,打造“东好办”智能办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安全性。
聚焦优化服务
以深化企业服务中心体系建设为引领,强化集成服务,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完善信息化支撑,加大区域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一体化、跨域办,提升“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服务效能,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
聚焦企业满意
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完善“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机制,发挥企业服务热线、“营商汇”、企业会客厅等渠道和平台作用,探索建立“媒体观察员”机制,加强全媒体宣传,以提升经营主体感知体验为核心,强化考核评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此外,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创新流程便利企业迁移,省内企业迁移由“向拟迁入机关申请迁入——向迁出机关申请迁出——向拟迁入机关申请档案迁入”“三次申请”模式,调整为企业只需向拟迁入机关申请一次即可,跨省迁移只需全体投资人和高管等人员完成在线实名认证后,企业持迁出证明及其他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申办迁移手续,提升跨省迁移办理效率;与济南、淄博、泰安、聊城、德州、滨州等6个地市建立“省会经济圈企业开办全域通办机制”模式,推进省会经济圈经营主体登记一体化;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全面落实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对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进行了区分标注,并对规范目录、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条目,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内容,动态更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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