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1-26 10:18:11
近日,利津县人民法院把一位高三学生的抚养人由父亲变更为母亲,只用了半天时间,这一切火速的办结,都缘于利津法院法官为民解忧的工作初心。
原来,陈女士与前夫刘先生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但是因为男方搬到外地工作生活,孩子的抚养关系和户籍也一并迁去了外地,但仍在利津上学的孩子实际上一直跟随陈女士在利津生活和学习。高考报名即将开始,按照要求,网上报名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可孩子却不愿去父亲所在的城市参加高考。经过和孩子父亲沟通,决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到陈女士名下,让孩子可以在利津参加高考。
了解情况后,立案法官立即启动立案绿色通道,快速协助陈女士办理了立案手续,立即移交至审理法官的手中,并向审理法官说明了案件的特殊性。主审法官迅速查阅卷宗材料,并当即与陈女士取得联系,询问男女双方对抚养权变更的意见,是否同意调解?陈女士说两人已经协商一致,孩子的父亲已经在赶往利津的途中。法官立即表示,孩子的父亲一到利津,两人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调解。当天下午一上班,陈女士和刘先生来到利津法院,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顺利达成了抚养权变更的调解协议。
陈女士拿着调解书说:“怎么也想不到法院的办案速度这么快!”
(通讯员 韩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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