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22 14:57:03
齐鲁网东营3月22日讯(东营电台 左振平、通讯员 孙娟娟)日前,垦利区盐务局查处一起以工业盐代替食盐违规购销盐产品案件,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当事人作出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的判决。这是该区法院判决的首例涉盐违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2016年9月9日,在全市多部门联合检查中,垦利区盐务局查处一起违规购销盐产品案件,案件当事人刘某某违规购进假冒广饶明华海晶盐0.6吨,用于销售。经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该批假冒广饶明华的海晶盐为工业盐。至查获日,已全部销售完。因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垦利区盐务局将案件移送垦利区公安局处理。2016年10月18日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8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12月14日被继续取保候审。2016年12月14日垦利区检察院以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向垦利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1月9日,垦利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当事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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