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04 17:50:01
齐鲁网东营1月4日讯(东营电台 左振平)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部署,垦利区政府法制办于近日完成了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审核梳理工作。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审核公告工作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前期,通过单位自查、法制办初审、反馈审核三个阶段,根据全区撤县设区和机构合并、分立及撤销的实际,区政府法制办对全区具有法定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组织及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权的组织等执法主体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权类别进行了梳理审核。经梳理审核确认,全区共有行政执法主体82个。
与2013年《关于公布垦利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决定》(垦利县人民政府令第72号)相较,主要有以下内容变动:一是名称统一由垦利县变更为东营市垦利区;二是新增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单位6个;三是执法主体名称变更的部门、单位9个;四是不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单位14个。根据工作安排,梳理审核工作完成后将于近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然后在全区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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