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2-01-06 15:25: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6日讯 近日,利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原大队长、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调查大队原大队长、原一级警长刘海忠涉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一案,利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海忠犯贪污罪、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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