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8日讯 11月8日,记者从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获悉,根据《河口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试行)》,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对富海集团有限公司2万吨/年共混改性塑料颗粒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手续豁免。该项目是河口区首个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豁免的项目,标志着河口区建设工程项目审查进入新阶段,“审查模式”再突破、“服务质效”再提升。
2万吨/年共混改性塑料颗粒项目位于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华联石化厂区内,项目占地面积2912㎡,总建筑面积3663.8㎡,总投资1400万元。项目配套建设一座生产厂房,利用原有双螺杆挤出机、失重式喂料器、高速混合机、风刀等设备90台套。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共混改性塑料颗粒2万吨的能力。
以往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获得批复流程一般包括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规划部门方案论证、项目单位完善方案、规划部门再次审核论证等步骤。为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效率,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对全区所有审批通过方案进行全面梳理,在系统总结的基础上,把握共性,兼顾特性,创新制定出规划设计方案豁免清单,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部分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项目进行了规划方案审查豁免。10月9日,富海集团有限公司提报2万吨/年共混改性塑料颗粒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当日,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河口分局认定此项目属于豁免清单事项,将豁免信息主动推送至后续手续办理机关,大幅缩减了项目方案审查及手续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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