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营网
2021-09-22 09:00:09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东营市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东营市2021年度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工资指导线适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引导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近日,东营市政府印发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东政字〔2021〕31号)》。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工资指导线标准,东营市2021年度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数为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7379元;不再发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下线。
东营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均纳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规定,坚持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优化内部分配,积极推动共同富裕。国有企业按照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结合工资指导线,编制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备案或核准。非国有企业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记者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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