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7日讯 11月19日至2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一督导组在东营市开展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督导检查,发现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液氯装车台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数量不足、液氯储罐厂房未实现封闭等12项问题。收到督导组反馈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立即成立工作组赶赴东营对企业进行深入督导检查。
11月26日晚,记者跟随省工作组来到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检查现场,记者在该企业的液氯装车台看到,针对液氯装车台设置的有毒气体报警器数量不足的问题,企业已按照标准规范,在距离地面35厘米的地方设置了有毒气体报警器,完成了整改。据东营市经济开发区应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一督导组检查发现的12项问题,该企业照单全收连夜进行了整改。11月23日,东营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企业、设计公司、安全生产和消防专家对问题逐条进行整改论证,目前已整改完成9项。
随后,省应急管理厅工作组组织东营市、区两级应急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和有关专家,对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人员问询等方式,对该企业离子膜烧碱装置电解车间、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区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特殊作业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新发现该企业问题隐患18项,拟立案处罚2项。针对查出的问题隐患,东营市经济开发区应急部当场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2项涉及行政处罚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严格依法实施处罚。
与此同时,东营市第一时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在整改好国务院安委会第一督导组以及省应急厅督导组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对专家提出问题进行汇总、分类、提炼,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在全市范围内印发,按照企业自查,县区抽查,市级督查的方式,在全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消灭同类隐患。
下一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将继续深化全省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效果,督促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应予处罚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处罚,对企业形成强大震慑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