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09 16:20: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9日讯 记者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东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东人社发[2016]5号)和《关于印发<东营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 >的通知》(东医保发[2019] 41 号)等文件规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了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申报评审工作,经资料审核和实地评估,将2020年第一批评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46-8325017。进一步保障东营市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创造优良、公平的就医环境。
闪电新闻记者 陈海涛 东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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