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20-04-17 09:34:04
根据有关要求,东营市人社局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东营市博士后工作站资助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出站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站(基地)资助
(一)资助标准及申报条件
新获批(备案)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新获批(备案)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设站(基地)一年内已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完成开题报告。
(二)资助申报材料
1.《东营市博士后新设站(基地)资助申报表》1份和电子版。
2.研究项目开题佐证材料1份。
二、新招收博士后人员资助
(一)资助标准及申报条件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进站时间”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或《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时间为准)新招收的博士后人员。
2.新招收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进站手续,完成开题报告。
(二)资助申报材料
1.《东营市新招收博士后人员资助申报表》1份和电子版。
2.研究项目开题佐证材料1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或《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
三、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
(一)资助标准及申报条件
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为2年。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站实际工作月数”是指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博士后研究人员实际工作月数。
2.在站期间正常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资助申报材料
《东营市在站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申报表》1份和电子版。
四、出站来(留)东营企业工作博士后人员资助
(一)资助标准及申报条件
对出站来(留)东营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25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分三年按照5万元、10万元、10万元按年度拨付。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
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新聘用出站来(留)东营企业工作的博士后,且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二)资助申报材料
《出站留(来)东营企业工作的博士后人员科研经费补助申报表》和电子版,佐证材料合订本1份。使用A4纸双面印刷、左侧装订成册。
佐证材料包括:与企业签订的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市外博士后出站来东营的需同时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学位证书(其中,留学人员须附加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须附加提供博士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等材料复印件。
记者 崔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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