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4-10 22:52:04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0日讯 为深入贯彻东营市委、市政府对金融动能转换工作的要求,根据东营市金融动能转换相关工作部署。4月10日下午,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出台《东营市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自律惩戒暂行办法》及成立金融协调服务工作机制的相关情况。
《东营市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自律惩戒暂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银行业债委会作用,加强金融债券管理,维护金融秩序,东营银保监分局指导市银行业协会制定了该《办法》。该《办法》共有五章十九条,适用辖区银行机构违反《山东省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债权人协议》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对触发约谈、通报批评、警告等惩戒方式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还对银行机构违反《债权人协议》的反映方式和协商处理程序进行了规定。
《办法》中指出,辖区银行机构违反《山东省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债权人协议》等相关规定的,首先由银行业债委会予以处理,经银行业债委会协调处理不成向市银行业协会报告的,以及由市银行业协会日常工作发现的,经核实属实,市银行业协会视情况采取惩戒措施。其中,由银行业债委会协调处理的,形成决议下发债权银行落实执行;由市银行业协会实施自律惩戒措施的,形成处理决定下发相关银行机构落实执行。被惩戒的银行机构全面完成整改后,可按流程申请解除惩戒措施。
金融协调服务工作机制
金融协调服务工作机制旨在妥善处置银企合作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增进银企互信,深化银企合作,推动金融经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主要职责包括:办公室对外公布投诉电话8651234,受理和协调处置企业反映的银行机构抽贷压贷、随意起诉查封、不履行银行债委会决议、变相增加企业融资成本等问题;银行反映的企业不配合银行机构开展调查、拒绝偿还到期债务、不按照合同约定报告重大事项等问题。
银企协调服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下设综合组和三个协调服务组,综合组负责对投诉问题的受理登记、分类派发和监督评价等工作,三个协调服务组分别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行、东营银保监分局的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针对相应的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记录,提出解决方案,组织开展面对面协调服务等工作。
闪电新闻记者 陈海涛 东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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