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20-04-08 09:38:04
为加快推动全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全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东营市印发《东营市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方案》。
据悉,城镇低效用地是指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当前,东营市发展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需要建立以创新发展提质增效为核心的资源高效率配置制度,盘活存量资源,加快腾笼换鸟,提高用地效益和投入产出强度,适时出台并印发《东营市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这一实施方案,开发范围分为产业转型升级类、城镇更新改造类、用地效益提升类三种类型。其中,产业转型升级类包括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城镇更新改造类为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等;用地效益提升类包括投资强度、容积率、地均产出强度等控制指标明显低于地方行业平均水平的产业用地,参照“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确定的“限制发展类”企业名单认定的产业用地。
在开发模式方面,方案提出了政府、原土地使用权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等多元化、多渠道参与再开发的四种路径。规划用途为商品住宅或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的,仍由政府收回后统筹组织开发建设,旨在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保障城市公共空间,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按照调查摸底、标图入库、规划编制、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总结上报、后续管理7个阶段组织实施,方案对各阶段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都进行了明确。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8项政策举措。其中,对政府而言,通过加强规划保障、实施增存挂钩、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等方式激励其主动作为;对企业而言,通过强化倒逼促改措施、支持加快转型升级、鼓励异地搬迁改造等方式倒逼退出低效用地;用地退出后,通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拓宽土地储备资金渠道等,促进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和系统整体开发。
记者 张园园 通讯员 盖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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