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营检察
2018-09-17 08:36:09
2018年9月13日上午9时,由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崔宏海(副处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利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6年,被告人崔宏海在担任东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80.97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95.3万元,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崔宏海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崔宏海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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