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营网
2017-08-31 08:56:08
8月25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落实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2017年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执行以下标准:以2016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57714元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上线为12%、下线为3%。此举是为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工资增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资料图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由工资增长基准线、工资增长上线和工资增长下线构成,也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水平及调控目标等指标,指导企业工资分配的一种宏观调控形式。据悉,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均纳入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
《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此外,各类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记者 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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