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2017-07-26 10:43:07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近日,市司法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东营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东营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
《东营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从设立变更注销程序、基础建设、考核奖惩等方面对人民调解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该《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对区域性、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备案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填补了该两类人民调解组织在设立备案方面的管理空白,对全面掌握我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东营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从准入条件及方式、日常管理、补贴待遇、业务培训、职责要求、考核等方面对人民调解员作了具体要求。该《办法》创新了人民调解员产生方式,规定人民调解员由推选与招录、选任两种方式产生,并对相关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同时,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证件年检、年度登记备案等制度,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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