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15 09:58:03
齐鲁网东营3月15日讯(东营电台 左振平)3月13日,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东营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东营市数字文化广场建设和服务规范》,这是全国首个数字文化广场建设和服务地方标准,标志着东营市数字文化广场从此进入标准化建设轨道。
数字文化广场是具有WIFI覆盖功能,能够向群众提供数字化服务的文化广场。2016年东营市委、市政府把建设100个乡村剧场和在中心城区建设100个群众文化广场列入年度民生实事。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制定乡村剧场和群众性文化广场建设实施方案时,为满足互联网时代群众的应用需求,明确要求实现免费WIFI广场全覆盖,把群众文化广场、乡村剧场提档升级为数字文化广场。东营区率先探索启动数字文化广场建设,通过在文化广场、乡村剧场上配备WiFi设备,在LED大屏上安装高清机顶盒、高清摄像头,实现让群众免费享用WiFi、接受远程辅导培训、下载数字文化资源、收看点播高清电视节目、自主播放视频等功能。特别是通过高清摄像头和LED大屏回传高清视频信号,创造性地实现了文化馆辅导教师实时对多个文化广场群众开展远程同步辅导培训。到2016年年底,东营全市共建成数字文化广场152个。2016年11月,在文化部召开的区域文化联动“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专题经验交流会上,东营市就数字文化广场建设作了典型交流发言。2016年12月初,文化部组织专家组听取了东营市国家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反馈意见时认为“东营市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了具有亮点和特色的创新性做法”。东营市“群众文化广场--乡村剧场--数字文化广场”的“三连跳”建设模式,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出了一条新的路子。
为加快推进数字文化广场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东营模式”,在全面总结全市特别是东营区数字文化广场建设经验成效的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专家、相关部门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东营市制定发布了我国首个数字文化广场建设服务地方标准---《东营市数字文化广场建设和服务规范》。
《东营市数字文化广场建设和服务规范》共分总则、服务设施和环境、服务内容和方式、服务管理和监督、服务考评五个部分,是数字文化广场服务条件、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基本要求。
《总则》对数字文化广场的免费开放、建设服务原则、建设规模、建设风格等作出原则要求,明确规定数字文化广场应达到“五有六型”基本功能标准,即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展示、有机制等基本标准,具有宣教型、娱乐型、健身型、礼仪型、传承型、科普型等基本服务功能。
《服务设施和环境》规定数字文化广场应具有“4+5+X”布局功能。“4”为1个广场、1个舞台、1个文化长廊、1个体育健身区;“5”为免费享用WiFi、远程同步辅导培训、下载数字文化资源、高清电视节目收看点播、自主播放视频;“X”为其他特色活动板块布局。其中广场面积标准分大型广场(2000㎡以上)、中型广场(1000-2000㎡)、小型广场(1000㎡以下)三类;舞台面积标准分大型舞台(200㎡以上)、中型舞台(100-200㎡)、小型舞台(100㎡以下)三类;文化长廊设置于广场,以图片、文字、实物等形式展示地方特色文化。要求数字文化广场建设的主要设备应包括WiFi覆盖设备、LED显示屏、高清机顶盒、高清摄像头、户外一体机(电子阅报屏)、体育建设器材、照明灯、音响等。要求数字文化广场醒目位置应通过牌匾、灯箱等形式设置标有“×××数字文化广场”名称、编号的全市统一的标识;专用设施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无障碍设施应设置专用标识。要求数字文化广场环境布置应反映地方特色和文化传统,做到整洁美观,营造具有特色的文化氛围。
《服务内容和方式》规定数字文化广场内容建设体现“十个一”要求,即有一个统一形象标识的“LOGO”、一则“村规”(“社区居民规范”)、一部村史(社区史)、设置一个四德榜(栏)、展陈一幅“村民(居民)全家福”或“村民(居民)笑脸集成照”、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每年承接5台以上“进千村乐万家”文化惠民巡演、每年举办一台“村晚”(社区春节晚会)、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健身运动会、建有3支以上文体活动队伍。
数字文化广场提供的服务主要有五大项,一是免费WiFi覆盖。要求广场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流量不低于100兆。通过手机、IPAD等手持移动终端设备,享受免费上网服务;登录“文化东营云”平台(包括“文化东营云”官方网站、“文化东营云”APP、“文化东营云”微信公众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以及各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浏览查询文化信息、下载电子图书影像作品等资料、现场推送文化活动视频图片、评议监督文艺演出等。二是LED屏服务。利用无线网络,实现数字文化广场和文化馆(站)高清视频设备互联互通,开展市、县区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数字文化广场“一对N”远程同步辅导培训;收看点播高清电视节目、自主播放视频等。三是舞台服务。开展文艺演出、各类表彰等活动,用于中小规模的政策宣讲、国学诵读、好家风宣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会讲述、知识学习、技能培训等。四是文化长廊服务。展览展示内容上要求突出特色,主要展示村(社区)史、民风民俗、设立“四德榜”、介绍发展成就等,与村(社区)历史文化展馆(室)展示内容相互补充,形成“一村(社区)一品”、“一村(社区)一景”。五是文体活动服务。要求全年举办敬老礼、“好家风”褒奖礼、参军送行礼、成人礼、新人礼等文明礼仪活动不少于4个项目;制作“家训+家风故事+全家福”汇编本,并在数字文化广场展示、传习;承接“进千村乐万家”文化惠民巡演每年5场(次)以上、每年举办一台“村晚”(社区春节晚会)、开展跨村(社区)的“文化结对”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举办非遗展演(或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2场(次)、承接文化、法律、科技“三下乡”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举办运动会(或集中性的健身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开展“数字文化广场育家风”、“星级数字文化广场”、“乡贤文化建设”、“十佳特色展陈”、“十佳特色团队”等评选。
建立服务公示制度,要求数字文化广场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人员、服务公约、服务承诺以及有关须知、规则等基本服务规范,应在广场醒目位置向群众公示。
建立需求采集与反馈制度,要求依托数字文化广场完善群众需求信息采集、反馈评价制度,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开展“菜单式 ”、“订单式”服务。
《服务管理和监督》对数字文化广场的服务队伍、安全监管、视频监控、资金保障、制度建设、服务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提出要积极开展“每月有约”志愿服务,即依托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根植乡土的人才资源,结合有关部门的服务机制,组建文化志愿团队,每月一日“驻班”数字文化广场,为村民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等志愿服务。
《服务考评》规定数字文化广场建设服务实行村(社区)自评、乡镇(街道)考评、主管部门考评四级考评的办法,引入第三方机构考评,每年开展一次,并发布评价报告,考评结果作为每年数字文化广场运行经费发放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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