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6日讯 2024年1月4日,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徐某报警称,在庐山路与广码路交叉口处,其车辆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后,对方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勘查,在现场发现报警人徐某的车辆损坏,无人员受伤。
通过调取路口监控,民警了解到,事发当时,徐某驾驶车辆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对方车辆由西向东违反信号灯左转,两车在路口发生碰撞,后双方下车查看了车况,在交谈过程中,对方驾驶员逃离现场。经过民警查询肇事车辆信息,却发现该车已于2017年卖出,但是没有变更登记。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连续十多天的走访调查,民警最终确定了该车的购买者和使用者为本县辖区居民任某。
1月24日,民警在任某家中将其抓获,并依法传唤至事故中队进行调查询问,任某对其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在某修理厂找到了已经快修好的事故车辆。经查,任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事故发生后,任某认为,自己的车辆没有进行变更登记,交警部门不会找到他,心存侥幸就驾车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任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违反交通信号灯、未年检的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作出罚款34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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