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1日讯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便民服务水平,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围绕“简化办”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压缩审批层级,推行“独任审批师”制度,催动审批服务质效提升。
推行“独任审批师”工作,是指行政审批的审查与核准职责合并,即“审核合一”,由一名具有一定资格的审批人员独立对行政审批申请事项依法进行审查、核准并作出审批决定。为完善制度规范、提供制度遵循,综合服务局制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独任审批师”工作制度》,明确“独任审批师”工作的原则、适用范围、资格条件和职责、工作要求。同时,对“独任审批师”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终身负责制,通过定期抽查考核,建立健全“独任审批师”工作质量评查退出机制,压实审批人员主体责任。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通过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对法律关系明确、材料单一、程序简单、不涉及技术审查等特殊情形的审批事项实行“独任审批制”,包含商事登记类、规划建设类、交通市政类、投资发展类和公共就业类等40项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企业和群众可以申请办理的独任审批事项范围,切实满足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
“独任审批师”制度“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审批人员由“多人”变“独任”,审批程序由“多层”变“扁平”,审批服务由“简单”变“极简”,全面提升了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下一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将继续推进独任审批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实现规范化、标准化高效运行,真正做到利企便民,全力打造手续简、环节少、效率高的优质营商环境。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