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7日讯 6月26日,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东营市境内部分区域及路段禁止相关车辆通行的通告》。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部分区域及路段实施禁止相关车辆通行的交通管控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禁行区域及车辆
1、区域范围:东二路(G516不含)以东,南二路(G220不含)以南,海河路(含)以北,登州路(含)以西。
2、禁行车辆: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禁行路段及车辆
1、庐山路:南二路(G220)至广青路(S309)路段。
2、禁行车辆: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禁行时间
通行证办理
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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