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8日讯 6月8日,东营市举行特困群众急难救助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东营市制定《东营市特困群众急难专项救助暂行办法》东营市及各县区慈善总会成立“救急难”专项基金等工作,通过社会救助和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坚决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记者了解到,近期东营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外地有关做法,5月18日,东营市民政局、东营市教育局、东营市财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东营市特困群众急难专项救助暂行办法》(东民〔2022〕27号),拟于今年6月18日正式施行。《暂行办法》具有以下特点:
明确了急难专项救助范围
包括户籍在东营市的城乡家庭和人员,居住在东营市且持有效居住证的城乡家庭、非户籍人员,急难事项发生在东营市的其他流动人员。根据致困原因,分紧急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
提高了临时救助保障标准
紧急型临时救助:对于符合紧急型对象条件、困难程序较轻的,根据救助对象情形,由原先的1000元提高到2000元;对因事件产生的后果仍然在延续,并导致申请人家庭经济支出较大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采取“一次审批、分批救助”的方式给予救助,人均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本市6个月城市低保标准。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费用,扣除相关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合规费用给予救助,原则上人均给予3-12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救助;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人均给予3-6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救助。救助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实际支出金额。
建立了社会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
东营市及各县区慈善总会成立了“救急难”专项基金,制定出台了“救急难”专项基金救助办法,对经“一事一议”救助后仍有困难的,按比例进行救助,同一家庭救助额度累计1个年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经各类救助后,个人自负费用仍然较重的,通过探索购买商业保险、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进行救助帮扶,确保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下一步,东营市将认真落实《东营市特困群众急难专项救助暂行办法》,管好用好慈善“救急难”专项基金,以更细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更优的服务推动特困群众救助工作走深走实,托住民生底线,增进群众福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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