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7日讯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曝光一批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警示,切实提高守法出行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行人切勿上高速
12月11日,东营高速交警指挥中心视频巡查时发现G18荣乌高速K497+280由北向南方向,应急车道内有一名女子在步行,后竟然翻越高速公路护栏与护栏外侧的一名男子进行交流,所幸未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违反法律规定的将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速较快,驾驶员很难注意到周围静止或者较小的物体,即使发现也难以及时采取制动措施,很容易引发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因此要珍爱生命,切勿在高速公路上走捷径,各行其道才是安全之道。
高速导流线不是停车线
12月27日,东营高速交警指挥中心视频巡逻发现:在G18荣乌高速辛庄立交附近,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导流线内。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该车驾驶人面临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导流线属于禁止标线的一种,严禁车辆压线或越线行驶,也不得随意在导流线区域掉头或停放。高速公路车速快,出行前一定要提前确定行车路线,切勿将车停在导流线内。
高速公路倒车,一次记12分
12月9日14时40分许,东营高速交警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逻发现,一辆鲁E牌照的小型轿车在G18荣乌高速484KM由北向南出口路段错过出口,竟然直接在高速上倒车,导致后方车辆纷纷躲避,所幸的是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将该车违法行为录像取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高速公路倒车的,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在高速公路行车发现错过出口,请保持继续前行,从就近的下一出口驶离,绝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变道、停车、倒车、逆行。
高速公路违停 竟是“换驾驶员”
12月13日,东营高速交警指挥中心视频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荣乌高速K450+100由西向东处行车道上,车后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停车后,驾驶座驾驶人员与副驾驶人员更换了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针对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应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随意停车非常危险,会给过往车辆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切勿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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