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启用利津县县道X030盐窝段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据悉,自2021年5月1日零时起,县道X030线K20+380处(荣乌高速与X030交叉立交桥北150米),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执法点为双向检测,该检测执法点设施已经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
被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抓拍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主动到利津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利津县利十路与津二路交叉路口向东900米路北,利津县超限检测站院内)接受处理。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电话、信函或当面送达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告知;对仍不执行的,将按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