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9日讯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与香港大海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井株式会社)系日本国国籍公司,香港大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大海公司)系在中国香港注册的公司,为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三井株式会社和香港大海公司因买卖合同而产生纠纷,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香港大海公司应支付三井株式会社745万余美元。由于香港大海公司的主要财产地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故三井株式会社于2020年2月,通过网络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申请冻结了香港大海公司在新三板上市的子公司的股权。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利用网上法庭、微信会议等方式,多次组织连线当事人进行远程调解,并实名认证签署笔录。在主持调解过程中,法庭了解到,三井株式会社的一家关联公司欠香港大海公司170多万美元,且香港大海公司拟对该关联公司申请仲裁或者司法措施。针对这一情况,法庭促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香港大海公司将前述债权转让给三井株式会社,抵顶部分债务,并在签署和解协议之日支付55万美元,剩余债务分期还清,三井株式会社同意解除对香港大海公司子公司的股权查封,并将一半的股权变更为质押担保。
该案从执行立案、主持调解、签署笔录、和解协议全部在线上开展,极大降低了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和费用,提高了司法效率。全面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既解决了三井株式会社和香港大海公司之间的纠纷,同时也解决了香港大海公司与三井株式会社关联公司的矛盾,实现了调解一案化解两案的效果,彰显了我国营商环境的改善,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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