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20-08-18 09:09:08
共享单车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总有人不知道爱惜公共资源,为了一己私利,竟然在单车上打起了主意,将共享单车偷为己有。
2020年8月11日晚上7时许,在仙河镇负责区域收车的岳某良(系“哈啰出行”共享单车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在仙河镇老粮食局附近,有两辆共享单车被锯断锁芯,定位系统遭到人为破坏,损失价值约800余元人民币。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路通过共享单车定位系统显示,发现被破坏的2辆共享单车最初是停放在仙河镇某油田小区附近,并未被使用过,但是不久后突然出现在了仙河镇老粮食局院内,随后GPS定位失去了信号。
另一路民警调取了老粮食局大院附近的监控,通过大量视频监控排查,民警很快发现两名男子于当日下午6时许骑共享单车出现,两人未将共享单车上锁就进入附近出租屋内。民警截取了该段视频,迅速开展走访调查工作,于当晚8时许在出租屋找到视频中的两名男子贾某(男,38岁,陕西人)和李某(男,37岁,菏泽人),两人见到突然上门的民警很是吃惊。
因两人支付宝APP内没有当日解锁共享单车的记录,也无法说明共享单车的来历,民警遂口头传唤两人至仙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询问:两人对自己盗窃共享单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贾某和李某交代,两人系外来务工人员,平时无代步工具。2020年8月11日,两人在仙河镇某油田小区附近看到两辆共享单车放在路边,四下无人,一时产生了盗窃共享单车的贪念。两人知道共享单车的智能锁上有GPS定位系统,便将共享单车运回小区改造施工工地上,使用切割机破坏了车锁,随后将共享单车骑回宿舍。当民警告知贾某和李某,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两人才意识到自己看似只是占个便宜的行为却带来了让他们后悔不已的恶果,最终两人各被行政拘留5日。
创建“枫桥式派出所”以来,仙河派出所以“零发案”为目标,积极践行“预防、靠前、主动”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小案侦防工作机制,积极破小案保民安,着力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达到98.2%。
记者 王超 通讯员 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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