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20-06-19 08:55:06
6月16日下午,广饶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非法狩猎罪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广饶法院今年审理的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更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一次生动实践。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0月以来,被告人韩某某多次使用捕鸟笼及电子诱鸟器在广饶县某林地内猎捕野生鸟类。案发后,广饶县公安局在其家中当场查获鸟类死体84只,捕鸟笼18个,电子诱鸟器1部。经鉴定,查获的鸟类分别为斑鸫73只,麻雀10只,白头鹎一只,均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被告人韩某某的行为依法构成非法狩猎罪,其犯罪行为造成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破坏生态环境平衡,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为顺利推进案件审理,广饶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庭长担任审判长,调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审判员,择优选配人民陪审员4名,切实加强审判力量。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法庭调查严谨细致、法庭辩论激烈,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之后择日宣判。
法官提醒: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保持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野生动物的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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