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20-04-24 13:02:0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东政发〔2020〕3号)文件精神,全力助推企业招工用工和复工复产,东营市人社局就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补充通知。
以工代训人员范围包括东营市企业在疫情期间新录用的、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企业以“师带徒”等形式,通过岗位实际操作对新录用职工进行入职培训。由企业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考核。要加强职业素质培育,将工匠精神、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公共卫生等知识贯穿培训全过程。
补贴标准方面,以工代训期限不少于1个月,由县区(市属开发区)人社部门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
本通知自2020年1月24日起执行,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执行。
记者 崔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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