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25 21:14:08
齐鲁网东营市8月25日讯(记者 张洁 陈海涛 通讯员 魏金吉)8月25日,东营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上,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俊海从发挥审判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办理公益诉讼等五个方面向媒体通报了东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思路进行了介绍。
近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全市水气土污染整治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依法审结了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为提升全市生态文明水平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的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审结,提高环境污染犯罪成本,增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震慑力。二是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理环境保护行政案件,依法支持和监督环保行政主管机关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通过司法程序制止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污染损害发生。三是依法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民事案件,切实保障民生。妥善审理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以司法手段保障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加强环境保护的合力。创造性的建立环境保护公益基金,将公益诉讼中民事赔偿金和刑事案件被告人的罚金用于支持环保公益行动和环保事业的发展。探索使用环保禁止令,以预防性救济有限度地替代补偿性救济,使环境利益免受侵害。五是围绕中心工作,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献言献策。研究制定了《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市水气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供司法服务与法律保障的意见>》,该意见被市领导批转至各县区、市直机关予以贯彻落实。
下一步,东营市两级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障“幸福东营”、“生态东营”建设,不断为东营市环境司法保护凝聚“正能量”。
环境资源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一、李新忠、王育林、陈维生环境污染案(非法排放有毒物质污染)
二、东营市津瑞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李国强、田军起、杨建伟、李兵建污染环境案(非法排放有毒气体、工业废水)
三、王志祥污染环境案(非法冶炼重金属污染)
四、岳强、兰俊江、赵庆新、巴绍信、崔峰污染环境案(非法倾倒废油渣污染土地)
五、王清环盗伐林木案
六、黄旭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七、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
八、东营市环境保护局诉吴海涛、东营海丰运输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华益溶剂化工厂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
九、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王江伟、王红光、周景超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
十、申请人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强制执行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行政处罚案(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46-83618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46-836180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