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17-02-10 14:21:02
近日,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蓝海培训学校学生刘某、宫某、胡某犯寻衅滋事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宫某、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2015年8月31日晚,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万某某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于是找茬与被告人宫某、胡某等人共同殴打万某某,期间刘某用打火机灼烧被害人手指,致其轻伤。该案为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社会关注度极高,省级媒体、微信朋友圈等相继报道转发该案,影响很大。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东营区检察院未检科联系控申科,对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开展被害人及其家长的心理抚慰工作。同时,案件承办人还及时走访了蓝海学校师生,核实相关证据,积极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学习生活情况,形成了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最终,东营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被判处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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